呂峰:守護好中華民族的文化瑰寶和自然珍寶
呂峰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對加強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進一步加強文化和自然遺產的整體性、系統性保護,切實提高遺產保護能力和水平,守護好中華民族的文化瑰寶和自然珍寶。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傳承工作,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為做好新時代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傳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站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歷史新方位,如何保護傳承文化遺產,深入挖掘蘊含其中的精神價值、文化價值,使之成為堅定文化自信、建設文化強國的強大動力,是重要的時代課題。
進一步加強文化和自然遺產的整體性、系統性保護,切實提高遺產保護能力和水平。近年來,從召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座談會,到有序推進長城、石窟寺等重大文物保護工程;從南海西北陸坡一號、二號沉船遺址等重大考古項目取得新進展,到中華文明探源工程第五階段工作取得新成果,我國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力度持續加大,保護成效日益顯著。歷史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寶貴資源,要始終把保護放在第一位。只有堅持保護優先的理念,才能守護好珍貴的文化遺產,守住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這個中華民族的“根”與“魂”。
未來,加強文化遺產保護,需繼續健全完善文化遺產資源資產管理制度,建設國家文化遺產資源大數據庫,在進一步“摸清家底”的基礎上科學制定總體性保護規劃和針對性保護政策,統籌好搶救性保護和預防性保護、本體保護和周邊保護、單點保護和集群保護,維護文物資源的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續性。運用先進科學技術提高保護水平,加大對文化遺產信息采集、檢測鑒別、精準測繪、價值挖掘等關鍵技術和專業裝備的研發,運用數字化信息化新工具新手段,提升文化遺產病害檢修、風險預測和動態監測等方面的技術水平,促進文化遺產高保真、永久性保存。同時,持續加大文化遺產保護的資金投入,加快打造高水平、專業化的高層次人才隊伍,探索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協調機制、文化遺產保護督察制度,加快完善文化遺產保護的保障體系,實現文化遺產的系統保護和統一監管。
加強文化遺產傳承利用工作,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遺產的傳承關鍵在于一個“活”字。遵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規律,挖掘提煉文化遺產背后蘊含的哲學思想、人文精神、價值理念、道德規范等文化精髓,借助科技力量、結合時代元素,努力讓文化遺產“活”起來、“火”起來,才能延續文化遺產的生命力。這要求我們加強對文化遺產的研究闡釋、傳承傳播,讓其中蘊含的歷史文化價值通過互動體驗、文創產品、文藝作品等多種形式及載體,融入大眾的日常生活,滿足人民群眾了解歷史、汲取知識、欣賞藝術的精神文化需要。新時代以來,各方面積極推進歷史文化遺產的合理適度利用,借著美麗鄉村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東風”,積極孵化融合發展新業態,激發文化消費新活力,為當地文化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注入更多新動能。
加強文化遺產領域國際交流合作,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貢獻。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是人類文明發展和自然演進的重要見證,也是促進不同文明交流互鑒的重要載體。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這些寶貴財富,是人類文明賡續和世界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們共同的責任。新時代以來,我國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文物進出境展覽、聯合考古、文保援助等項目,大運河、長城保護工作獲得國際社會廣泛贊譽。在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中,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工作更是成為一大亮點。新征程上,我們要繼續以文化遺產為媒,推動文化遺產“走出去”,傳播好中華文化,講好中國故事,展現可信、可愛、可敬的國家形象。同時,積極參與文化遺產治理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為繁榮世界文明百花園、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注入更多力量。
文化遺產不僅生動述說著過去,也深刻影響著當下和未來。認真踐行習近平文化思想,需要進一步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各項工作,更好擔負起新時代新的文化使命,匯聚起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強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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