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 磊: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
謝 磊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對新征程上加強黨的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對聚焦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作出了新的部署。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對于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和全面從嚴治黨具有重要意義,更是確保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和中國式現代化順利實現的堅強保障。
充分認識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稕Q定》提出的改革任務涉及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法治、生態文明、國家安全、國防建設和黨的建設等,各個領域的改革緊密聯系、相互交織、彼此滲透,任何一個領域的改革都會對其他領域的改革產生復雜影響,而黨的領導地位決定了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對于全局改革具有關鍵性的作用。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為的就是構成有利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特定制度環境。因此,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直接關系著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實現。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是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的有力保障。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創新和改進的是黨的領導制度和執政方式,提高的是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從而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使黨更好地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以往的改革實踐表明,黨領導和推動的改革事業越是向縱深推進,越需要黨的建設提供更堅強有力的保障。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不僅保證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確方向與運行,還有利于黨在改革實踐中整體推進、重點突破、形成合力,從而保證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順利開展。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是執政黨加強自身建設的迫切需要。從現代政黨的運行規律來看,執政黨必須加強自身建設,自覺推動政黨的現代化進程,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就是突破口。歷史和現實都告訴我們,建設好、管理好我們這樣一個大黨,需要持續推進制度完善,不斷加強體制機制建設。隨著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除了黨自身存在一些問題,我們更面臨諸多考驗,這就要求黨必須遵循執政黨建設的規律,通過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來實現黨自身的現代化。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需把握好四組關系
制度傳承與創新變革。黨的建設制度是歷史演進的產物,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也是建立在繼承和發揚黨長期以來形成的優秀制度基礎上的,比如民主集中制、批評與自我批評等。關鍵是要從黨的建設制度的變革歷史中,尋找改革的價值與亮點,從中汲取營養予以傳承。需要說明的是,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絕不是為改革而改革,是為了調動全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以抓改革、促發展為著力點。這種探索不單純求“新”——制定某項具體的制度,更不只是求“變”——修改完善舊有制度,而是為適應新的社會發展變化,在繼承中創新,在發展中深化。
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堅定的共同信仰是制度得以順利制定、執行的根本保證,合理的制度設計與安排又為思想武裝的落地落實“保駕護航”,黨的思想建設與制度建設辯證統一于黨的建設全過程,兩者必須同向發力、同時發力!稕Q定》要求“加強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建立健全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長效機制”。這是用制度設計把思想建黨的內容、形式、做法等制度化,是用制度安排為做好理論創新和理論武裝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系統謀劃與重點突出。黨的建設制度是一整套系統的制度體系,相應的改革也須具備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稕Q定》對于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都有戰略部署和實現路徑,這些都是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章節中,用了較大的篇幅聚焦干部人事制度,著力構建科學有效的干部選拔任用、考核評價、教育培訓、管理監督和激勵保障制度體系。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能否成功,關鍵在黨、關鍵在人,培養選拔忠誠于黨和人民的好干部,建設高素質執政骨干隊伍,關系到黨領導改革的能力狀況,關系到黨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認同狀況。
頂層設計與細節雕琢!稕Q定》明確指出要完善黨內法規,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構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不僅是給自己立規矩,關鍵是黨內法規涉及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制度相銜接的問題,它的有效執行還涉及國家治理中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這種相一致、相銜接、相統一也是頂層設計。黨的組織系統對黨的整體的科學運行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因此,鞏固黨執政的組織基礎,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是黨的建設制度改革要注重的細節。
【作者為市社科聯(市社科院)黨建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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